低价入手名牌户外运动鞋,当心买到仿冒假货!

发布时间:2026-09-18 00:02  浏览量:1

随着网络购物成为大众消费主流,部分不法分子瞄准电商平台监管漏洞,铤而走险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妄图借线上渠道谋取私利。近日,由随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网络销售假冒品牌运动鞋案判决,两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刑罚。

2022年,被告人刘某甲在广东省惠州市与朋友“大黄”相遇,对方以生意资金周转为由向其借款3.5万元。借款到期后,“大黄”无力偿还债务,遂提出以一批假冒运动鞋抵偿欠款。贪图私利的刘某甲明知该批运动鞋为假冒品牌商品,依旧欣然应允,全额接收货物,就此踏上了网络售假的违法道路。

自2022年起,刘某甲利用自己运营的拼多多网店,上架假冒M家、S家等知名品牌运动鞋对外售卖,长期通过线上渠道销售侵权商品牟利。

2025年3月,刘某甲的姐姐刘某乙因居家带娃、暂无经济收入,便找到刘某甲,希望为其找一份时间灵活的工作。刘某甲便借此机会拉拢刘某乙参与售假活动,安排其负责假冒运动鞋的仓储保管与网店发货工作。

同年4月,刘某乙在拼多多平台注册网店,并在随县某镇某小区设立专属仓库,专门存放、分拣涉案假冒运动鞋,同时承接刘某甲网店的订单发货业务,姐弟二人形成“供货+仓储+双店销售”的完整售假链条。

2025年8月,厦门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受品牌方委托,就该网络售假行为向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执法部门迅速开展现场核查,在刘某乙仓库内当场查获尚未售出的假冒多家品牌运动鞋共计1081双。经专业机构认定,所有涉案商品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未售货品货值高达33万余元。

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后,被告人刘某甲、刘某乙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上述违法犯罪事实。

经查实,2022年9月至2025年8月期间,刘某甲经营的网店累计销售假冒品牌运动鞋319双,剔除退货订单后,实际成交190双,违法所得共计59265.16元。2025年4月至7月,刘某乙经营的网店短短三个月内销售假冒品牌运动鞋41双,实际成交22双,违法所得7134元。案发后,二人主动全额退缴各自违法所得。

承办检察官介绍:“该涉案商品均未经品牌授权,无正规溯源渠道,属于典型的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严重侵害品牌知识产权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网络市场经营秩序。”

2026年7月,随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刘某甲、刘某乙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通过网络平台公开销售,涉案金额较大、未售货品货值高昂,情节严重,其二人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7月30日,随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甲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被告人刘某乙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八千元。同时,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1081双假冒运动鞋全部予以没收、销毁,二被告人退缴的全部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检察官提醒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知识产权受法律严格保护,任何未经授权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广大电商经营者务必坚守合法经营底线,树立尊重知识产权的法治意识,诚信合规经营。

下一步,随县检察院将依托随州检察机关“随检向新行”知识产权检察品牌建设,持续聚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严厉打击网络侵权假冒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宣传,筑牢知识产权法治屏障,护航辖区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