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仪表之礼 展机关新风──致市直机关干部职工规范着装言行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6-07-06 16:42  浏览量:1

市直广大干部职工:

着装言行关乎机关形象,是机关作风、职业素养和单位精神风貌的直观体现。为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养,树立机关良好形象,现就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干部职工着装言行倡议如下:

第一,着装规范得体。

机关干部职工着装要庄重大方、整洁得体,符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形象要求。除按照规定穿着制式服装外,男同志应着衬衫、西装、夹克等服饰,着深色正装皮鞋或商务休闲鞋,夏季可着短袖衬衫或带领T恤衫,不穿无领T恤衫、背心、短裤等;女同志应着职业装或端庄大方服饰,不穿低胸、露背、露肩、露脐装和紧身装、透视装、吊带装,不穿超短裙(裤)。全体机关干部职工不得穿拖鞋、凉拖进入办公区域。

第二,仪表整洁端庄。

机关干部职工在办公场所和公务场所要保持良好形象,做到仪表端庄、穿戴整洁、姿态端正。男同志不留长发、不染彩发、不扎辫子、不蓄长胡须;女同志发型发色适宜,妆容素、淡、雅。全体机关干部职工不佩戴张扬性的项链、手链、手珠等饰物。

第三,言行文明有礼。

机关干部职工待人接物要谈吐文明、举止得体,多用“您好”“请”“谢谢”等礼貌用语。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共秩序,文明出行、文明驾(骑)、文明乘车,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停车,不在禁烟场所吸烟。要自觉维护办公环境,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整仪容以树形象,正衣冠以转作风。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以规范着装言行提升精气神,以务实作风展现新作为,营造“讲文明、树形象、转作风”的良好氛围,让文明之花开遍机关,让礼仪之风浸润山城,为谱写本溪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而不懈奋斗!

中共本溪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