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名牌鞋收到假货,能否“退一赔三”?

发布时间:2026-08-12 09:48  浏览量:1

网上购买某品牌运动鞋,收到竟然是假货?要求商家“退一赔三”却遭到拒绝,损失该由谁来承担?日前,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因网络购物引发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2024年10月某日,农某在舒某经营的某网店购买了一双品牌低帮板鞋,实付款449元。5日后,农某收到该商品,并在某app上进行鉴别,结果显示该商品非正品。农某与舒某沟通该商品的鉴别结果,舒某称品牌官网通知所有APP鉴定结果均无效,产品均为正品,可去专柜或者中检鉴定。

农某遂将该商品寄往相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送检样品不符合品牌方已售商品的外观细节特征”。农某为此支付了鉴定检验费600元、快递费34元。

同年10月底,农某将该商品的鉴定报告发给舒某,舒某未予回复,后其投诉至平台,平台已将449元购鞋款退还。二人就相关赔偿事宜沟通未果,农某遂诉至武鸣区法院,要求舒某赔偿购物货款三倍的损失1347元、商品鉴定费600元、快递费用34元、材料打印费25元。

武鸣区法院经审理认为

原告农某在被告舒某经营的网店购买案涉商品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的规定,双方建立了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双方当事人均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本案中,被告所售商品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表明该商品不符合品牌方已售商品的外观细节特征,即

被告的销售行为构成欺诈,原告主张被告赔偿案涉商品三倍价款损失1347元(449×3)于法有据,予以支持

。鉴于原告已收到平台退还的货款,本着一次性处理纠纷的原则,原告应将案涉商品退还被告,本案纠纷系因被告过错导致,故返还商品的物流运输费用应由被告承担。

关于商品鉴定费、商品鉴定快递费及材料打印费的问题。

原告主张的鉴定检验费用及相应快递费,系因被告欺诈行为引起的合理损失,应由被告承担,故原告请求被告支付商品鉴定费600元、商品鉴定快递费用34元于法有据,予以支持。而材料打印费非维权的必要支出,原告未能提供证据佐证,且双方对此亦无约定,故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材料打印费25元,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武鸣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舒某向原告农某赔偿损失1347元、支付商品鉴定费600元以及商品鉴定快递费用34元;原告将案涉商品退还被告(由此产生的物流运输费用由被告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消费者在网络平台进行购物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交易证据要“留痕”。

下单前,应对商品详情页、材质说明及正品承诺等关键信息完整截图或录屏;与客服沟通时,应就产品真伪、质量标准等核心问题作出明确询问,并妥善保存全部聊天记录。

第二,收货查验要“规范”。

收到快递后,建议录制开箱查验视频,如发现货不对板、做工粗糙或防伪码无法查询等异常情况,应立即通过平台官方渠道提出异议。

第三,维权诉求要“合法”。

“退一赔三”适用于经营者存在主观故意欺诈的情形,若仅为一般性合同违约或物流损耗,则不适用该条款。

网络购物不是法外之地,商家应恪守诚信,消费者亦须理性维权。只有证据扎实、诉求有据,法律才能真正成为消费者手中最有力的武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